车质网用户4109144提问:我是问界M7网签订单客户,订单号:2873145876906751,缴纳5000元定金。当初预定可以享受省补,政策变动之后我多次申请退定金,门店均予以驳回。2026年7月初,门店信息告知,要求我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车,否则视为放弃购车,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定金不予退还。我已向华为消费者服务热线、问界汽车客服平台、12315消费者平台进行投诉,目前门店承诺:每15天帮我提交内部申请,但不承诺退款结果,本人认为这属于恶意拖延退款行为。恳求车质网平台把工单升级总部高级客诉,本人不需要门店继续回访,并请回复给我工单编号,3‑5个工作日由华为或问界总部高级客诉专员予以回复,原路返回本人定金,否则,本人将提交司法小额诉讼,并发起媒体曝光。请问:华为公司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华为公司出台的管理规定是否可以高于国家法律,是否可以否定《民法典》533条适用于本案的情势变更条款?
律师回复:华为内部管理规定法律效力低于《民法典》,无权否定 533 条情势变更。门店限期提车、逾期没收定金的要求无绝对合法依据。省补政策变动属于订立订单时难以预见的客观变化,继续履约显著加重你的购车成本。门店循环提交申请、久拖不决属于消极拖延。你有权主张解除订单、原路退还 5000 元定金,协商无果可提起小额诉讼维权。
2026-08-03车质网用户4110861提问:本人身份证名下,在上海比亚迪经销商的小定订金已经全额退回,但非原付款路径。但该门店恶意不注销系统订单,车辆仍显示生产中,导致我无法在其他授权4S店正常下订新车。可以有能依据的法律条款来起诉经销商和比亚迪的连带责任吗?
律师回复:你可以一并起诉该经销商,同时在满足条件时追责比亚迪承担连带责任,比亚迪作为授权方,掌握系统订单注销权限,在你多次投诉后仍不介入解除订单,存在监管过错,构成表见代理过失,可主张连带责任。你备好退款记录、投诉工单,起诉要求强制注销订单并赔偿误工损失。
2026-08-02车质网用户4110841提问:我在六月份订的乐道汽车,销售以1000抵3000活动,诱导我直接下单,并未告知锁单不退,App上交了4000.另外1000元是以微信转给销售。后来我们发现预定告知书名字也不是我们下单人名字!后来我们决定退车退定金,店里以锁单不退为理由,一直不退!我们拨打厂家投诉电话也一直未解决,7.23开始,手机订单显示订单取消,退款为0!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请问,我的定金能要求退回吗!
律师回复:商家事前隐瞒锁单不退规则,预定告知书并非你的名字,合同对你不生效,“锁单不退”属于未醒目告知的无效霸王条款。你保存好APP付款记录、微信转账凭证、销售诱导聊天记录,通过12315、车质网再次投诉,订单取消却退款为0本身违规,协商无果可走小额诉讼追回全款。
2026-08-02车质网用户4110567提问:您好,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在4S店订车,销售当时告诉我说因为月底冲销量当日下定有大幅优惠,便交付3000元定金(APP1000元,店内2000元),纸质合同上手写备注:车辆无质量问题,定金不退。 订车沟通时,我默认是近期生产的新车。准备提车时,发现该车是2025年12月生产,距离提车已经停放六个月,属于库存车。 当时我和门店销售沟通,对方表示厂家近期没有新车产出,市面上其他门店车辆生产日期都更老旧。但后续我在其他店发现有新车的,从头到尾销售都在欺骗我,我认为该家店没有诚信要求退定金,他们不退说我违约,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回复:目前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确实不存在“库存车”的说法,只要车辆交付时不存在问题,就被视为正常商品车。可以先尝试与4S店协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建议通过在车质网投诉的方式与厂家协商。
2026-08-02车质网用户4110527提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三包期,我有一台上汽跃进货车,在高速上突然高温无法行驶,救援下高速后检查水箱缺水,拖车到服务站检查说机油缺少导致拉瓦,无法三包,我车是三年30万公里质保,并且高温故障修了多次,换了3次缸盖,还自费换EGR冷却器,我机油去哪里了,水去哪里了,服务站没有解释,拒绝三包
律师回复:现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法规只覆盖生活自用乘用车、家用皮卡,营运货车、载货汽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直接排除在外。
2026-08-02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9号|京ICP备15019238号-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9695号
投诉服务热线:40061236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车质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