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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质网用户4019824提问:您好,我是2022年12月购买吉利巧克力23款,目前行驶29000公里,车辆仍在整车质保期内。 仅在2025年10月有一次在外保养记录,所有保养凭证齐全,合规保养。2026年1月车辆高速行驶后,排气管流出红色异常液体; 2026年4月发动机出现严重异响,进店维修。 到店后排气管流出蓝绿色混合液体,当时4S店检修失误,没有查出发动机内部故障,只判定为正时链条问题,更换正时链条,并且给车辆做了全套保养、更换机油。更换配件保养之后,发动机异响依旧存在,再次检查才发现发动机内部大量核心零部件损坏、拉缸。目前4S店单方面口头判定是我外部保养机油问题导致发动机损坏,没有任何机油检测报告,也没有留存进店原始旧机油。是4S店更换机油,销毁了原始故障证据,仅凭口头推卸责任,现在发动机缸体、缸盖、凸轮轴等全部核心大件损坏。给出方案说大修发动机并且换的配件延保一年我不接受拆分更换零散配件、拼凑大修发动机的维修方案。 我的诉求: 质保期内发动机出现重大总成质量故障,要求厂家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免费更换全新完整发动机总成+延保俩年 这个有可能实现吗

律师回复:仅在2025年10月有一次外部保养,且保留了全部合规凭证,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三包政策,只要是在具备资质的维修机构进行的合规保养,不会影响车辆的质保权益,4S店以此为由拒赔缺乏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厂家免费维修车辆,但延保只能与厂家协商。

2026-04-26

车质网用户4019590提问:我购车时实际支付总价款25.18万包含近2万元的原厂选装件(含1.3万魔毯星驰选装,3千元电动踏板)。但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仅包含裸车价款约23.88万元,1.6万元选装费用被排除在外。同时我还发现4S店为我代买的保险中车损险也是按照23.88万计算(这个问题以解决,车损以改为25.18万元)。 更严重的是,后续我发现裸车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要求下4S店重开发票,但是经销商只给我补开了选装费用发票。两次开票票时间不一致,相差一个星期、拆分价款的现象,实锤了经销商自认的“一车一票“违法事实。 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经销商是否违法?是否构成了消费欺诈?

律师回复:销售方需按车辆全款如实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拆分价款。你购车时实际支付25.18万,但4S店仅开具23.88万裸车发票,后续补开选装费用发票,违反了“一车一票”的规定。销售方收取的实际车辆价款是开具发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4S店拆分价款开票,未如实反映实际交易金额,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

2026-04-26

车质网用户3994838提问:本人于2021年7月19日在比亚迪重庆4s店购置了比亚迪宋Plus燃油版车辆,于2026年3月23日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无1、3、5、7及倒挡,后拨打售后电话后告知,此故障为变速箱电液模块问题,需自费更换。后经通过多平台查询得知,该车型出现电液模块故障并非个例,该故障属于厂家设计缺陷及通病问题,多发生在车辆行驶4万公里以后,此次故障的发生并非本人个人原因,而是厂家批量设计和制造缺陷导致,由客户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做法不合理。可以投诉它们吗?

律师回复:车辆超出保修期,除非厂家召回或者已经明确的设计缺陷,否则一般性质的质量问题厂家有权拒绝负责。

2026-04-25

车质网用户4018261提问:4S店涉嫌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隐匿实际售价,偷逃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同时隐瞒车辆出厂超合同约定期限,以长期库存车冒充新车销售,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欺诈。

律师回复:您可以以实际付款凭证、低开发票、合同、车辆出厂日期证据及沟通录音;向12366 税务平台实名举报4S店低开发票偷逃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要求补开全额发票并追责。

2026-04-25

车质网用户4014811提问:21年在4S店内购买的延保产品,合同有第五年换胎和保修服务,今年要求4S店兑现换胎服务,4S店称合同服务商为第三方公司且已联系不上,5000多买的延保赔偿为一次普通保养,一点协商的诚意都没有

律师回复:从法律上讲您是和4S店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第三方仅是门店合作方,其失联属于4S店自身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消费者,相关免责格式条款也属无效;需留存好延保合同、付款凭证、和门店沟通记录等证据,正式要求4S店限期按合同履行免费换胎义务,若无法履约就全额退还延保费用并补偿损失,对方仍推诿拖延,可通过 车质网投诉,调解无果可直接起诉4S店追责维权。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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