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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i3经销商过度维修 不解决问题

  • 投诉编号:【1442600】
  • 投诉时间: 2025-06-10 23:03
  • 投诉品牌: 华晨宝马
  • 投诉车系: 宝马i3
  • 投诉车型: 2025款 eDrive 35 L

投诉内容

本人诉求:按三包法,更换新轮胎或退回两个轮胎价格事实与理由:本人2024年5月27日在4S店购买定马纯电动车一台,一直正常使用,在2025年3月23日,达到建议保养里程里程20000公里,到4S店进行第一次保养。按道理第一次保养,汽车又正常使用,应没有什么维修项目,但是接车人员却要我换这个换那个,1000多换了空调过滤,300多检查三电,连送的雨刷都要收我几十元工时费。最后在我的轮胎上找到一条划痕,就从安全的角度,轮胎优惠的角度要我更换,结果一条轮胎问题,就换了2条,每一次保养就用了我4000多元。本人多次维权,但是南方宝诚换了一个什么客户经理,但是却只讲我什么轮胎去补过,有钉漏气,但是地直回避我的问题:为什么我的配车轮胎好好的,4要店的却要我换了两条,我的轮胎是坏了一条,(任他们讲),但是我却换了2条。最重要的是4S店展示我的图片,看上去轮胎很严重的图片,是他们的员工故意撕大我的轮胎破损口,严重可以讲是撕烂了我的轮胎,强迫我更换轮胎。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要上班,不可能不上班到4店去维权,天天去修车。就是利用我的弱势,不可能到相关机构作轮胎鉴定,也不可能提供当时现场诱导我购买2个轮胎的证明。但是本人能提供我到4S店本人的汽车任他们讲也是只有一个轮胎要更换的证明,但是本人最后是更换了两个轮胎。这间店叫宝诚,实质一点都不诚信。误导我更换轮胎,但是我没录音,没有证据。然后将我轮胎的磨损口撕大,强要我更换轮胎。事后,却不承认,讲是我自愿去更换,理由更无耻,讲什么你的手机支付,我们不可能代你操作。按他们的逻辑,那就不需要12315什么市场监管。因为所有的经济纠纷,当事人的付款都是自愿,但是南方宝诚却拿不出任何我同意更换轮胎的签名证据。反而让我去做一件不可能的事,自己去鉴定轮胎质量,因此本人正式向贵部门投诉,请求国家有部门介入此事。本人的轮胎在三包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根据这一条款,售出的产品如果存在特定情形,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依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4S店应免费给我更换漏汽的2个轮胎。本人请相关部门作出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本人将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提出诉讼,但是诉求将要退赔费用外,还要补偿的修车的来回误工费,车辆损耗损的费用。

投诉回复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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