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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GLK300车在停放状态下自燃

  • 投诉编号:【22522】
  • 投诉时间: 2013-01-15 22:01
  • 投诉品牌: 奔驰(进口)
  • 投诉车系: 奔驰GLK(进口)
  • 投诉车型: 2011款 GLK 300 4MATIC 动感型

投诉内容

本人奔驰GLK300,于12月6日停放状态下自燃,厂家12月27日检测,本人要求录像厂家拒绝,厂家提出录像也可以,但要签署不得向媒体披露的承诺,违反了我要赔偿30万元。后厂家提出不检测了就可以修复,本人提出如发动机没有损坏情况下,可以修但要补偿这期间交通费。后厂家变卦,否定了自己的提议,要求检测,2013年1月7日,进行了检测,本人进行了录像,当场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否定了吸入杂物及安装导航原因,引起的自燃,但厂家于12月14日下午,给予电子邮件检测结果,加装的导航(4s店买车加送)会如何会如何,用不确定语言表诉检测。没有清晰准确的说明什么原因,用模糊语言推卸责任。此事发生了40多天了,奔驰厂家一直在推诿,不解决实质问题,给我和家人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世界知名品牌在中国有特权吗?无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伪弱势群体的我们该怎么维权?

投诉回复

奔驰(中国)厂家回复:车辆故障发生后,经销商售后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检查,发现车辆有燃烧痕迹。为了进一步查明原因,厂方两次专门委派技术专家飞抵包头,最终得到客户同意,对该车辆进行了专业的检测。奔驰厂方工程师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该车辆曾经加装了导航设备及倒车摄像头,并改装了中央显屏,改变了车辆电气系统。经确认,加装的产品并非奔驰原厂配件,另外其加装和改装也不符合奔驰厂方的操作标准。对车辆电气设备的上述改装会对车辆原有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造成影响,对电气系统构成安全隐患。在车辆随附的《用户手册》中,对电气改装有明确的规定和特别警示。梅赛德斯-奔驰一直秉持以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重的理念。我们希望,双方能够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事实的态度,通过积极努力和沟通,使此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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