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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星锐新车发动机变速箱故障问题

  • 投诉编号:【18788】
  • 投诉时间: 2012-10-12 20:56
  • 投诉品牌: 江淮汽车
  • 投诉车系: 星锐
  • 投诉车型: 2011款 2.8T 旅行版 国IV

投诉内容

本人9月10日在嘉兴中环南路汽车城中的江淮星锐嘉兴恺达特约服务有限公司买的江淮星锐17座商务车,满心欢喜。9月12日晚出现问题,9月13日到4S店,4S店抬出变速箱,更换了分离轴承,承认是厂家出厂就有的问题,我们本着信任他们的态度,接受他们的处理。10月11日,前往4S店换机油,发现发动机油底壳漏油,并且4S经过检查,承认是发动机问题,但是4S店态度强硬,说是小问题,只能维修,先后到司法局,消保委协商,4S店,都只同意维修,并且不能承诺,如果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更换发动机的要求,并无任何经济补偿,一味强调,按照服务手册保修。现我们怀疑:1、他们卖给我的车并非新车,存在二手车之嫌疑。2、他们卖给我的车存在产品缺陷,出厂质量有问题(此点他们公司已经承认,但是不做任何回应,江淮汽车生产商,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3、业内人士都知道,新车在发车前要做新车检测,但是江淮星锐嘉兴恺达特约服务有限公司偷工减料,没有将新车检测做完全,只做检查了油漆等外表面,没有做全部检测(此点他们公司已经承认,但是不做任何回应,江淮汽车,你们就任由你们经销商搞砸你们的牌子吗?你们的销售和服务流程是摆设吗?)。4、江淮星锐嘉兴恺达特约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态度强硬恶劣,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来处理这个问题,从始至终没有任何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态度,倒是像一个旁观者在看我们的笑话。想要买江淮汽车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走我的后尘!尤其不能去这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江淮星锐嘉兴恺达特约服务有限公司买车!他们只收钱不负责!江淮汽车,你真的要逆天了,地球人管不了你了!民族品牌,谁还敢买!《中华人名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请相关部门及媒体朋友介入!谢谢!

投诉回复

江淮汽车厂家回复:首先感谢贵站,该用户车子已经修复,已经将车子提走,但是该用户提出的后期的一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还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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