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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铃木雨燕抖动明显4S店多次维修仍未解决

  • 投诉编号:【1806】
  • 投诉时间: 2010-11-11 12:24
  • 投诉品牌: 铃耀汽车
  • 投诉车系: 雨燕
  • 投诉车型: 2009款 1.3L 自动 超值版

投诉内容

我于2010年7月4日下午,在德州华润长安铃木4S店以5.8万元的价格购买长安铃木超值版雨燕汽车一辆(购车时只准在4S店院内挂一二档试车100米左右),在回家途中发现汽车在时速60公里和时速75至85公里时抖动明显,第二天回店要求退车和换车遭到拒绝后,于2010年7月5日开始,进行了先后8次的修理,并于2010年9月11日更换轮毂轮胎两条和传动轴一条; 修理后,车辆抖动减轻但没有消除,抖动时间加长,改为时速25公里至60公里和75公里至90公里两时段;经过这次修理后,汽车内噪音明显增大,油耗增加,汽车在小角度坡路在空档、无制动时不滑行、不溜车,汽车在空档滑行和刹车时抖动摇晃,车辆在行驶时有金属摩擦异响,操控性差; 此后,再去德州华润长安铃木4S店修理,其维修经理和华润总经理均告知:“长安铃木雨燕超值版这种钢毂车就是抖,雨燕汽车就是噪音大,这个没办法,最后称这都不是毛病”。 我在购车时,销售人员和咨询厂家均告知,超值版雨燕和其他型号雨燕在安全、质量、操控和舒适性是一样的,就是配备的物品减少了,现在却告知超值版这种车就是抖得厉害、噪音大,与当时宣传大相径庭,其宣传严重误导了我的购车选择; 我居住在德州市下边县城,距德州4S店80多公里,在2000公里的磨合期中,仅8次修车和试车就跑了1400多公里,其中6次是因为华润的维修师的要求而做的无用功,并且耽误上班9天,油料、误工和食宿费用近3000元;对于多次反复修理造成的损失,华润总经理赵光栋极不负责任的说:“是我让你来的吗?我又没有让你来!”拒绝承担给我造成损失; 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对已维修多次仍没有消除问题的新车要求其退车或更换;对德州华润做虚假宣传广告,隐瞒实情、误导消费的问题纠正并处罚;对德州华润因工作人员失误给我造成的损失责令其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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