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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3系4S店销售尊选二手车是事故车

  • 投诉编号:【596052】
  • 投诉时间: 2021-05-10 15:56
  • 投诉品牌: 华晨宝马
  • 投诉车系: 宝马3系
  • 投诉车型: 2010款 318i 2.0 自动 领先型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3年11月22日在长春宝马4S店购买了一台尊选二手车,华晨宝马318i轿车,于2019年6月准备换车时发现该车为事故车,左后方有切割痕迹,有鉴定报告,双方当时未签订合同,有4S店收款证明,4S店承认车是他们卖的,也承认我买车之前就有事故,但不承认宝马官方做出的承诺,说跟他们没有关系,厂家是厂家,4S店是4S店,而且有地方保护,投诉举报都没用,感觉维权无门了。希望车质网可以帮助维权,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在长春当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已经不是法律了,在这里的法院叫部门规章,没有合同的法律效果大,宝马官方客服说长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授权经销商,绝对不允许卖事故车,现在宝马官方客服还管不了,4S店不承认有不卖事故车的情况。

投诉回复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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