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北京奔驰GLK发动机异响故障灯亮

  • 投诉编号:【276018】
  • 投诉时间: 2018-05-07 22:14
  • 投诉品牌: 北京奔驰
  • 投诉车系: 奔驰GLK
  • 投诉车型: 2014款 260 4MATIC 自动 动感型

投诉内容

发动机一直有异响,有呼啸的声音,之前每次保养去4S店说明情况,都说得有录音或者视频证据,有时候突然出现异响持续时间不长无法取证所以一直没有解决,直到2018年4月30日行驶过程中发动机故障灯亮起,于是等了两天去4S店检测,查出问题是凸轮轴和凸轮轴调节器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更换,由于已出质保期,于是找4S店联系厂家进行善意索赔,厂家回复拒赔,说公里数过了,于是继续打投诉电话询问何为善意索赔及原则(到现在并未给出说法),消费者购买一辆车发动机出现严重问题,发动机有缺陷,厂家善意索赔处理结果为拒赔,消费者承担100%维修费用,继续询问4S店厂家说的100%承担什么意思,询问是否为消费者自己造成的发动机核心部件损坏所以善意索赔被拒绝,均给不出满意答复,试问哪个消费者能做到把这些核心部件损坏,明明是发动机有问题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变成消费者自己的问题,本末倒置,这种发动机核心配件难道是易损配件需要定期更换吗?出了质保期发动机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还一定要消费自行修理,试问奔驰厂家为什么会有善意索赔的服务,善意何在?厂家拒赔并且让消费者100%承担维修费用,别的不说就这一条显示了厂家的推卸责任的行为,认为发动机出问题是消费者自行损坏发动机,自行承担费用修理,认定不是厂家的原因,试问如此核心部件出问题难道不是发动机的缺陷吗?这种损坏是怎么造成的?不知道善意索赔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投诉回复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