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一汽丰田RAV4 4S店拒绝退订金

  • 投诉编号:【64511】
  • 投诉时间: 2014-08-18 18:24
  • 投诉品牌: 一汽丰田
  • 投诉车系: RAV4荣放
  • 投诉车型: 2015款 2.0L CVT 两驱风尚版

投诉内容

我是甘肃庆阳环县的一位农民,意向购买丰田新款RAV4车型,与2014年8月12日与北京惠通四惠丰田的销售人员在网上和电话上取得联系,在得知我的购车意向后,该销售店销售人员王亚豪告知我,最近他们公司在做活动,新款RAV4优惠幅度为25000元,让我汇3000元,如果不汇款的话,可能就没有25000元的优惠,如果汇款则可能有更大的优惠幅度,由于销售人员给的优惠幅度对我诱惑较大,当时就给北京惠通四惠汇款,(账户:北京惠通四惠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汇款了3000元钱。由于我们家在甘肃农村,到北京比较远,所以当时和销售人员协商,等我们到北京后再进一步确认车型和颜色以及价格。后我们告知销售人员想要白色,销售人员说没有白色,我们就要求退3000元,销售人员拒绝,我们说,我们和你们销售店并未签订任何订车合同,预付的3000元只是预付款,不能算做定金。而且并没有给销售店正常买卖车辆带来任何不便,不存在以合同形式定车,工作人员不退还预付款,我认为存在很大的过错和歧视,所以投诉。当事人后将我电话设置黑名单,拒绝与我交涉,只能投诉,当事人为北京惠通四惠丰田4店销售经理李磊和销售员王亚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签订订车合同,双手实际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投诉回复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热线:800-810-1210(座机拨打)400-810-1210(手机拨打)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