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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兰乐风发动机抖动欺诈维修故障灯不熄

  • 投诉编号:【42259】
  • 投诉时间: 2013-11-25 13:32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雪佛兰
  • 投诉车系: 乐风
  • 投诉车型: 2010款 1.6L 自动 格调版

投诉内容

投诉对象:湖北三山天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洪山区仁和路特1号)投诉事由:汽车维修质量不好,以及欺诈维修事情经过:2013年9月6日,鄂AF9U83(雪佛兰乐风)发动机抖动,发动机故障灯报警,我下午5点将车辆开往该店去维修。9月7日我接到该店通知:车辆已经维修好,可以提车。9月8日上午11时左右我将车辆开走。此次维修金额¥2656元(有单据)。出厂里程67610公里。2013年9月15日,我再次发现发动机故障灯报警,我致电该店,说明了情况,双方说观察再说。2013年9月26日早上,我发现车辆不能启动。多次强行点火后,车辆发动机抖动非常严重,导致整个车辆都在抖动,不能行使。我致电该店,经过沟通,我打电话永通救援,将车辆拖到该店。拖车费是我出的。当日该店对车辆进行诊断,结论是:一个喷油嘴堵塞导致发动机抖动。进厂里程68695公里。随后我和该店进行维修质量谈判,该店的要求和态度令人非常气愤,我随后致电12315进行了投诉。看我打了12315电话,2个事先和我谈判的接待员,马上转变了态度,并对我赔礼道歉。随后我和该店达成书面维修协议(有单据)。当天我交419元维修费用。但该店发现没有配件,简单清洗后我将车辆开走。等配件回来后再通知我来更换配件。2013年10月24日,我接到该店电话,将车辆开到该店再次维修。但维修结束后该店拒不履行“9.26”书面协议。我交清所有费用(¥311元)后,多次要求出厂,但接待员就是不开出门条。说是要继续协商。我迫于无奈,和店家再次和解,前提是我的车辆1-2个月内不能再次出现相同的问题。2013年11月13日,该车发动机故障灯又一次报警。我当日将车开到该店,店家的结论是:油箱里有水,要清洗相关部位,费用¥1120元。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我当天将车开走。随后我向12315以及上海雪佛兰总部进行了投诉。投诉理由:1、第一次维修花费¥2656元,我只跑了1085公里,发动机抖动得不能开车,说明发动机抖动的真正原因是一个喷油嘴堵塞。该店在没有查明真正原因的时候,大量更换不该换的配件,涉嫌欺诈维修。2、因为该店的维修质量不行,导致我在单位多次请假来处理问题。3、双方签字的白纸黑字的维修协议,该店拒不履行。4、现在发动机故障灯报警,该店的结论是油箱里有水!我近期咨询了4-5家汽车维修店,上网查询了发动机故障灯报警的原因,打电话咨询了上海雪佛兰总部的技术人员,他们一直认为:每一台车的油箱里都会有一定的水,但这些水不足以导致发动机故障灯报警!该店再次涉嫌欺诈维修。

投诉回复

厂家回复:与维修站确认,此事与顾客协商好,喷油嘴问题已解决,故障灯亮是燃油加注管老化,需自费维修,已向顾客解释,其表示暂不维修,未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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