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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普马力新车2个月自燃完全报废

  • 投诉编号:【859】
  • 投诉时间: 2010-08-09 15:25
  • 投诉品牌: 一汽海马
  • 投诉车系: 普力马
  • 投诉车型: 2010款 1.8L 自动 豪华 7座

投诉内容

本人与2010年3月18号在保定华达汽贸海马4S店,购买海马新一代普力马一辆(5门7座豪华自动挡 1.8车牌号冀FMW225),在一星期后发现踏油门不行驶,在北京和保定4S店分别检查两次,均未检查出任何问题。但是,北京4S店建议在购买店更换变速箱,保定4S店检查说不用换。收音机收听效果一直不好,北京4S店建议更换天线,并且让缴押金100,可是车到烧毁天线还没到货,这就是海马厂家的售后服务。2010年5月7号的下午,在从内蒙鄂尔多斯回保定的京藏高速路上行驶中(里程表5000公里),车上载有6人,车辆突然起火,发生自燃,由于发现及时,没有人员伤亡。三人头发被烧,一人手臂轻微烫伤,一人在下车时脚下有踏空的感觉,假如停车再晚一分钟后果不堪设想!经当地消防局鉴定,属于车辆漏油,引发火灾,排除人为放火等因素。车辆自燃的第一时间通知4S店至今,未给出任何答复。厂家到至今都未给受害者任何答复,让受害者寒心,我认为此次事故属于车辆质量原因。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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