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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狐阿尔法S减配充电桩权益 承诺不兑现

  • 投诉编号:【1654232】
  • 投诉时间: 2026-05-14 16:22
  • 投诉品牌: 北汽新能源
  • 投诉车系: 极狐 阿尔法S
  • 投诉车型: 2022款 708S+ 160kW

投诉内容

我是极狐阿尔S+车主,在2023年4月29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火车南站西路1907号ARCFOX极狐中心成都机场路店铺购买了价值25万的极狐牌新能源汽车,购车时厂家官方宣传、承诺首任车主免费赠送及配套原厂7KW智能交流充电桩(含充电拓展坞和6米充电线智能充放电器核心体)安装完整权益,价值4999元。交车时我主动提出过带走充电桩,但是店铺工作人员原话承诺我不用带走,我随时需要安装随时都可以安装这款充电桩,所以我并没有急着安装。现在我准备安装充电桩,厂家单方面缩减、缩水原本约定的充电桩权益,告知我只能为我安装4代充电桩,我联系品牌400官方客服三个解决方案:1,如果还能调配到1代原厂充电桩为我安装是最好的。2,市面上同功能同配置的充电桩也可以替代。3,若无法完整兑现权益,要求等价现金补偿。对方明确表示无法满足我提出的三个权益诉求,拒不履行购车时的宣传及合约承诺,属于单方面违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的《首任车主权益告知书》里,第五条明确约定了‘首任车主终身享7KW智能家用桩及安装权益’,并且写了赠送的是‘含充电拓展坞和6米充电线缆的智能充放电器核心体’,权益终身有效。品牌、规格、配置都写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减配’‘降级’的约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能单方面降低服务标准。智能充放电器核心体+充电拓展坞”是权益的必要组成部分,不是可选配件。我的权益书里明确约定了要交付‘含充电拓展坞和智能充放电器核心体’的7kW充电桩,这是合同附件,具备法律效力。现在他们提供的四代桩,既没有可拆式核心体,也不配备拓展坞,和约定的产品完全不符,属于单方面降低交付标准。请平台督促他们按合同约定,交付符合配置要求的原厂桩,而不是用‘升级’的名义减配。我的权益告知书明确约定赠送含智能充放电器核心体、充电拓展坞的极狐原厂7kW桩,支持便携充与外放电。现在提供的四代桩是一体式不可拆分结构,无上述两个部件,且阉割便携充、外放电、枪头灯、自动开盖等功能,材质从金属管降为PVC管,属于严重减配、违约交付,我有权拒收并要求按合同约定交付原厂桩。我的诉求很明确我已经和厂家400和店铺自行沟通过,对方已经明确拒绝协商、拒绝合理诉求,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解,店铺回复的是合同里面没有写明是几代的桩,玩起了文字游戏,也是明确拒绝了市场监督局的调解,现在我唯一的诉求就是需要他们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权益书上的配置为我履行他们的义务。以下为1代和4代的对比1代(智能充放电核心体1代/原厂桩)品牌:极狐ARCFOXLOGO功率:7kW外观结构:带智能充放电核心体,带分离式扩展坞,盖子可打开,充电单元可拆下当随车充,里面有可拆卸的随车充模块。核心功能:有拔枪自动开充电盖有枪头LED照明有稳定预约充电做工/安全:镀锌管走线,用料扎实,体积大、重量重购车时宣传、承诺的首任车主原厂权益桩4代(现在打算给我的北汽BAIC标减配桩)品牌:北汽BAIC标,无极狐LOGO功率:名义7kW,但功能缩水外观结构:一体封闭,不能开盖,无分离式扩展坞,不能当随车充,无智能充放电核心体。核心功能:取消拔枪自动开盖取消枪头照明预约充电经常失灵做工/安全:PVC软管代替镀锌管,体积小、重量轻,做工粗糙2025年后低成本替代桩,不是购车时承诺的原厂桩总结1代是极狐原厂、带扩展坞、自动开盖、照明、镀锌管的承诺桩;4代是北汽标、减配、无扩展坞、无自动开盖、无照明、PVC管的阉割替代桩,两者外观、功能、用料完全不一样,厂家属于单方面违约减配。

投诉回复

北汽新能源厂家回复:尊敬的极狐用户您好,感谢您对ARCFOX极狐汽车的关注与支持,您反馈的问题已反馈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拨打ARCFOX极狐汽车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0-8899查询并了解相关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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