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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沃尔沃XC60经销商骗取押金欺诈消费

  • 投诉编号:【437818】
  • 投诉时间: 2019-12-27 16:17
  • 投诉品牌: 沃尔沃亚太
  • 投诉车系: 沃尔沃XC60
  • 投诉车型: 2019款 T5 四驱 智逸版 国V

投诉内容

1、事由:个人购新车、全款提车,在谈好新车价款后,另外让交5000元押金,一年后买方自行进行“新车过户”后退还。后来知道“新车过户”会产生保险费用大幅上浮等重大经济损失(二手车也会贬值),卖方隐瞒事实实施诈骗(买方掌握了多人受骗信息,有押金条),且期间非法百般阻挠合同义务履行(如过户双方身份证地址必须不同,开始说不行,再三催促交涉后又说行,这有什么关系!明明是阻挠)、劝买方放弃押金、拖延退押金(无限期等待所交资料审核)——试图侵吞押金。卖方在新车买卖过程隐瞒真相、巧立名目、骗收“新车过户押金”,既实施了非法阻挠合同义务履行(新车过户)的行为以达到侵吞押金的目的,又造成投诉人因新车过户而产生的重大经济损失!2、新型诈骗手段、特点:①被投诉人将“新车过户”的附加条件载入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诈骗目的!②被投诉人利用一般消费者行业认知少、不清楚车辆过户会导致重大损失的弱点,以“新车过户”为条件骗收押金,再百般阻挠过户,侵吞押金。③卖方以手写合同的方式规避被定为格式条款的风险。④产生的损失看似与卖方无直接关系。3、本质:“新车过户”无社会价值、产生社会资源浪费,且让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诈骗了较多消费者,社会危害广泛,这是判定非法业务的唯一标准。4、注明:按通常法律解释,押金很明确是购车款之外另交的钱,一年后过完户退回,而合同所写优惠的5000元,未明确是消费者自己交的押金。如果是优惠,不可能是消费者自己交的押金并让做毫无意义且会产生损失的“新车过户”。这是专业、隐蔽、阴险的合同诈骗,且投诉人已掌握较多被害人信息,社会影响恶劣且广泛,卖方藐视市场监管、践踏《刑法》、藐视消费者利益、丧失人伦道德!另见1.7万字投诉书及各类证据数宗!!!5、该店有12项市场乱象,面对投诉趾高气扬、肆意妄为、气焰嚣张!!6、诉求:①监管执法,查处诈骗行为,吊销执照,社会公示,通知受害者索赔,将执法结论书面告知投诉人。②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8条、《消法》第57条、《刑法》第224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③按《消法》第55条,3倍商品价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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