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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传祺GA3S视界4S店篡改铭牌售库存车

  • 投诉编号:【149055】
  • 投诉时间: 2016-07-15 18:09
  • 投诉品牌: 广汽乘用车
  • 投诉车系: 传祺GA3S视界
  • 投诉车型: 2014款 1.6L 自动 精英ESP版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5年6月13日在广汽传祺骏泰4S店定购传祺GA3S自动精英型小轿车一辆,本人于2015年7月3日去提车,查看4S店的所有车辆发现生产日期均为2014年的,日期比较长,属于库存车,由于担心质量问题,本人向4S店提出发一辆日期比较近的车。4S店答应本人要求。2015年7月20日4S店打电话通知本人提车,车辆铭牌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本人向4S店索要车辆一致性证书,4S店以该证书是抵押给银行的为由拒绝。在给车辆上牌时本人通过车管所的电脑系统发现了车辆的生产日期实为2014年10月,于是次日本人向骏泰4S店提出退车要求。4S店拒绝推车,但答应给车辆延保一年并给于终生免费保养的条件作为补偿。本人的车辆于2016年1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交由4S店维修,维修期间4S店又一次篡改汽车铭牌。铭牌上的生产日期变为2014年10月。本人于2016年1月20日做二次保养时,4S店态度明显转变,原本答应的免费保养,变成了部分免费。工时费,汽油滤清器都收取了费用。综上所述,广汽传祺4S店私自篡改汽车铭牌2次,属于严重的消费欺诈行为。

投诉回复

广汽传祺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传祺的支持,我们已经收到您的信息反馈,会尽快安排跟进处理,请耐心等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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