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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兰科鲁兹事故车当新车卖

  • 投诉编号:【72310】
  • 投诉时间: 2014-11-05 12:42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雪佛兰
  • 投诉车系: 科鲁兹
  • 投诉车型: 2012款 1.6 SE 自动

投诉内容

五月十八日,我在兰天集团长沙兰天河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雪佛兰河西4S店购买雪佛兰科鲁兹三厢自动档轿车一辆,裸车价108900元,加17%的购置税、500元的4S店会员卡、3800元的推荐增配配件以及5000多元的车险。在购买汽车后一个星期,发现这辆新购买的汽车右边后门下裙边有补漆情况,经过开汽车维修店的朋友鉴定,为刮擦后补漆行为,刮擦痕迹大约为三分之二右后门长度,并有金属表面多个穿孔,有照片为证。和兰天河西4S店业务人员陈皓沟通,多次后,说查到问题,是运输途中运输公司的责任,然后我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对方业务人员陈皓说可以补200元或等价优惠卡,我没有同意,因为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维修问题,而是商业欺诈行为。然后又等了很久,对方销售经理出面说是可以以公司名义补偿为400元左右费用和延长维修保养年限。很显然,这依然没有承认公司方面的问题,还是停留在维修保养层面。态度依然无任何改变。之后又等了很长时间,问题提交到售后服务部,售后部李经理说可以代表公司总经理的意思,然后确实也比较耐心的说明讲解,然后将补偿额提到2000元,但是依然是补偿,所以我没有接受。之后又发现汽车左前翼子板下侧有修补痕迹。且此车出厂日期为一月份,我的购买日期为五月份中旬,在4S店的行规来说,超过两个月就是库存车。还有对方推荐给我的增配的凯立德导航设备有技术问题,导航错误,技术老旧落后,操控反应迟钝,却要收到超过市场价值4倍的费用。前前后后都是我每次跑到4S店不下7次和他们沟通,一再拖延,并且现在已经委托工商局处理,工商局我也跑了几次了,然后店方要明确自己的责任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不是推给售后服务的层面,应该公司领导出面对公司层面的行为道歉,若觉得不便也可以出文稿形式,并做出赔偿而不是补偿。走售后服务部,他们的流程就完全错了,这不是售后问题,我一再和他们强调。他们也绝不会承认。类似事件在整个汽车销售4S行业并不是个案也不鲜见,有不少法院的赔付案例可查证。这是一个行业习惯,消费者若没有发现,当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即使发现了,也是销售方通过各种方式将影响化解到最小。显然,没有人来较真,没有人来维权,这个行业就一直会如此对待消费者。即使新的汽车三包法出来,也如他们所言,确实还不够过硬,不能完全监督他们,那么就让消费者的口碑来监督。基于销售方的态度和拖延,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还有上海通用的雪佛兰销售管理公司的推诿和不作为,他们厂家和代理商相互踢皮球,同样我也看出日后的售后服务是个什么态度。他们不值得信任,我选择全款退车并加上索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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