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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Smart汽车发动机等重大故障问题

  • 投诉编号:【46138】
  • 投诉时间: 2014-01-03 20:37
  • 投诉品牌: smart(进口)
  • 投诉车系: smart fortwo
  • 投诉车型: 2009款 1.0 自动 硬顶 标准版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0年5月在奔驰世贸天阶4S店购买一台smart标配,新车Smart质保期内行驶中多次突然熄火,且熄火后有时无法打火,4S店采用清洗节气门的方式处理,但这种方式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就这样拖延至质保期一过,2013年12月,发动机与电动机就出现重大故障必须解体维修,且价格极为高昂,不如丢掉汽车。本人要求质保发动机与本次维修故障,4s及厂家居然以过保为由不给质保,4S和厂家自称问题是由于中国油品质量问题,本人一直是按照要求加97(改95)号油且都是中石化和中石油的,这个狡辩不可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这种纯属smart自己的质量设计缺陷问题,网上和媒体已有不少报道。本人要求质保,如果smart厂家不对本次质保,本人将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将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让其赔偿这几年突然熄火的安全恐惧精神损失费等一切损失!维权途径包括:1、传单告知大众,2、网络与媒体曝光,3、拖车全北京城游行,4、联合已购Smart车维权,5、法院起诉等最后希望,奔驰和smart不要辜负车主的信任。

投诉回复

奔驰(中国)厂家回复:经核查,该车辆于2013年12月14日进厂检查。在初步检查中,我们发现皮带断裂,为车辆更换皮带后,又进一步检查发现发动机水温较高,且有发动机抖的现象;因此,现场建议客户拆解发动机进一步检查,落实技术原因。虽然我们就发动机检查事宜和客户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但还是未能取得客户同意。1月9日,我们又再次与客户沟通,客户希望免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或回收此车。由于目前技术原因和方案尚未明确,我们还是希望首先和客户就车辆检测事宜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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