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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炫丽ABS报警灯常亮厂家拒绝索赔

  • 投诉编号:【21050】
  • 投诉时间: 2012-12-18 10:25
  • 投诉品牌: 长城汽车
  • 投诉车系: 炫丽
  • 投诉车型: 2009款 1.3 VVT 精英型

投诉内容

我于2012年12月8日投诉过一次,具体的投诉和厂家回复为:投诉详情:我的车于昨日出现ABS报警灯常亮,今天打电话咨询长城售后,以我的车没有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接受报修及投诉。我认为ABS报警灯亮是由于ABS传感器有问题,这根发动机的保养没有任何关系!(说明:本人前两次在4S店做的保养,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因为4S店收取的费用较高,且车辆已经行驶了1万公里,发动机没有出现异常,感觉发动机质量还行,以后的保养就在自己开的修理厂自己保养).投诉回复:.长城汽车厂家回复:经核实,该车辆未依据《保修手册》相关规定到长城授权服务站定期保修与维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需自费维修,但我司本着对用户负责态度,工作人员已主动联系用户,目前车辆使用情况良好。.但实际上厂家的客服是主动联系了我,但只是电话里答应我已经和当地的4S店沟通了可以去当地的4S店检查、维修,但问及费用问题,长城厂家的客服说是可以优惠,我说可以优惠多少?是优惠9.9折,还是0.1折呢?厂家的客服说具体的优惠幅度他们也解决不了,要我和当地的4S店自己协商。当时我就跟客服说,她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又跟厂家客服重申,ABS报警灯亮跟在不在4S店保养没有直接关系。我自己的修理厂的工人水平也不比4S店里的工人水平低。我觉得事情发生到现在这个阶段,又延伸出一个新的问题,河北保定长城的厂家的客服根本没有的解决问题,说实话是在推脱和敷衍。说明:虽然我的车的ABS报警灯亮了一天,目前正常,但我觉得肯定还是有问题的,ABS传感器本身的价格没有多少钱(大概80元),关键是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的权利,最后我个人觉得国货只有质量过硬,服务过硬才能赢得国人的拥护,不要拿一些消费者不认同的所谓的公司规定(因为有些规定对消费者来说非常不合理)来推脱问题。

投诉回复

长城汽车厂家回复:关于用户反映的问题,洛阳授权服务站已联系用户并明示维修方案,用户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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