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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C300下雨造成前大灯及电脑烧毁

  • 投诉编号:【6382】
  • 投诉时间: 2011-08-26 14:55
  • 投诉品牌: 奔驰(进口)
  • 投诉车系: 奔驰C级(进口)
  • 投诉车型: 2010款 3.0L 自动 300 旅行版

投诉内容

8月12日上海雨下的比较大,我们发现车前大灯里面有水气,立即给经销商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去检查一下,得到他们技术人员的答复是:让我们把大灯打开,过会儿就好。我们照做,结果造成前大灯及电脑烧毁。8月16日我们将车开到上海利星,他们告诉我们说:经他们检测,大灯烧毁是由于车辆涉水造成的,不能索赔。首先我要说明的是,1)我们的车是在上海市区内的道路上正常行驶的,如果市区内下雨也叫涉水,那么奔驰汽车的说明书上应该说明此车雨天不可以上路行驶! 2)最初发现车灯有水气时,我们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咨询是否应该去厂里检查,并一切按照厂里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操作的。现在他们单方说经过检查是由于涉水造成的,不能索赔,更换两个大灯总成价格是人民币49000元,要我们自己付,更为过分的是奔驰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态度,我们从4月17日开始就与奔驰北京总部(400-818-1188)联系,他们承诺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可是过了五天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在我一再打电话追问后才又让我们把车开到厂里,说要再次检查,在此期间我们为节省时间和减少用车不便,曾咨询是否可以由国外朋友代购两个大灯总成(国外价格:500欧元,折合人民币5000元,与上海利星报价相差10倍!)由上海利星帮助安装,被上海利星一口拒绝。我们咨询了一些外国朋友,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欧美国家,奔驰公司是会如此处理的:如果确定是用户使用造成的部件损坏,用户只需以成本价格购买其所损坏的部件,厂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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