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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MG4 EV销售合同未盖章生效 拒绝退定金

  • 投诉编号:【1062122】
  • 投诉时间: 2023-12-01 10:53
  • 投诉品牌: 上汽集团
  • 投诉车系: MG4 EV
  • 投诉车型: 2023款 415km 出海冠军版

投诉内容

本人王于2023.11.29晚上6点半去名爵专卖店试驾415名爵出海冠军版车系,销售为了月底冲业绩没有跟我沟通清楚退定金的前提条件,一味的引导我掏钱下定,说错过今天就锁定不了这个活动价,当时我需要时间考虑,但是由于快下班了销售一直催促我交定金,还叫来了经理说必须现在交定金锁定价格,在他的怂恿诱导之下我被动交了3000定金,交完后我问他退定金的前提条件他也只字不答,那天晚上我回家后家人告诉我说下午他们已经在广州门店给我下定了一台油车,不同意我买新能源车,让我跟这边的4s店沟通协商退定金,打过两次电话沟通销售和经理都不承认他们自己侵犯消费者自愿购买的权利,各种踢皮球不愿意退款。而且这个销售合同是销售为了达成业绩临时拟定的,没有盖章生效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应,4s店的销售为了达成销售目的强买强卖,属于侵犯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望车质网核实并尽快处理订金退款事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投诉回复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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