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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1车辆自燃要求厂家给予解决

  • 投诉编号:【855796】
  • 投诉时间: 2022-12-13 10:09
  • 投诉品牌: 领克
  • 投诉车系: 领克01
  • 投诉车型: 2017款 2.0T 自动 两驱 耀Pro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8年3月于深圳购买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领克01”燃油车,于2022年11月17日位于深圳福田中心区商场地库停放期间发生自燃。事故暂无人员伤亡,车头完全烧毁,前挡风玻璃在施救过程中因撬开车头盖破裂,驾驶舱、后座及后备厢均完好,暂未波及停放左侧的新能源车及右侧电箱、商场地库。车辆在使用的4年多期间日常通勤正常使用,按期保养、无改装。车辆使用四年多期间曾多次出现系统异常(如车头感应器失灵,但实际车辆未配置车头感应;如,事故发生前一周工作日,车辆在熄火停放过程中后备厢门长时间自动开启,后经发现后才手动关闭等等问题)但并未影响行车,同时保养期间均反馈无异常,截止事故发生时里程7.1w公里。事故发生后经协商车辆运回4S店封存,经销商售后及技术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查看。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证明,排除人为原因失火。事发后,厂商要求车主签署委托4S店进行鉴定的协议,车主不同意由厂家及经销商拆检、并要求经销商与厂商共同出面协商沟通,厂家不愿意承担第三方鉴定费用。厂家声称销售合同关系为经销商与车主发生,故其认为仅需经销商出面处理,厂家不出面处理。约事故发生十日后,厂家出具了一份所谓的“认定报告”让经销商口头转达,厂家仅凭照片和监控记录及行车记录仪单方面认为非车辆问题、同时经销商未经车主许可私自侵权查看车内行车记录仪并以此记录内容反馈厂家作出不公正判断,将过错单方面臆测推予车主,认为系车主应急更换了“非原厂蓄电池”导致,同时此“报告”论点未经实际鉴定无法立足、论据荒唐软弱经不起质疑推敲、完全有意不对车主前期配合提供的疑点证据进行回复,经销商转达厂家表示不会承担任何赔偿,同时表示“报告”不会提供给车主、予以单方面“结案”。车主诉求为:车辆商品赔偿或就当前年限里程对应二手车价等价金额赔偿。并就当前的处理进度,车主对厂家及经销商推诿做法及态度强烈不满,已对车主人身财产生活发生严重侵权,现进行汽车质量投诉,不放弃运用舆论力量及提起诉讼维护财产损失、精神损失、误工损失的权利。

投诉回复

领克厂家回复:2022/12/14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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