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正文

京去年卖车市民6月30日前更新指标否则作废

来源:京华时报时间:2012-06-19 08:55作者:邓杭编辑:张静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2010年12月23日至去年底期间,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的市民,还未提交更新指标申请的,需在今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据市交通委介绍,个人出售、报废小客车,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需在6个月内提出。但对去年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未提交更新指标申请的,规定的最后期限是今年6月30日。

  名下有应当报废机动车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在申请参加摇号或申请更新指标前,先去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名下应报废机动车的注销手续。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更多>> 专栏·评论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