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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汽车保养满意度仅3成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13-12-05 11:34作者:李大林编辑:王立银

  同样,市民杜先生在一家汽车专卖店买了一辆黑色小轿车,几天后,杜先生将爱车送到洗车场清洗后竟发现,汽车的引擎盖与车身颜色明显有偏差。这时,杜先生才意识到,由于太信任专卖店,在提车时,自己并没有仔细检查汽车的外观。杜先生认为,汽车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因为引擎盖被剐蹭过,然后喷了漆。但汽车专卖店的答复却是“汽车已经被提走,出现这种情况概不负责。你有证据证明,车不是你自己喷的漆吗?”杜先生一下子被问住了,验车不谨慎是自己的错,而且,自己也确实没证据能够证明车的色差是出现在提车之前。

  消委会点评

  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有瑕疵商家在出售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然而,有些商家不诚信,故意隐瞒了这些瑕疵,再加上有的消费者在提车时没有加以注意,等到开回家才发现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应当多加注意。验车时,应仔细查验。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销售商提出,并在购车合同上注明,为维权保存证据。

  只是做保养 被拆发动机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消费者会将车子放在4S店或品牌厂家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和保养。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的信任,谎报汽车故障,擅自拆装维修,骗取高额的维修费用。

  去年,车主张先生将一辆车开到4S店进行日常保养,但并没有要求经销商对车辆的动力系统进行维修。当天下午,张先生去经销商处取车,发现经销商已经将该车的动力系统(发动机等)全部解体并开始了维修工作,并要求其支付数万元的维修费用。

  张先生认为,他并没有要求对车辆的动力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因此,他拒绝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并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可经销商认为,之所以对发动机进行拆开,是因为发动机缸盖与中缸缸体的结合平面翘曲度已经达到了维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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