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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大众途观L新能源经销商出售库存车

  • 投诉编号:【956776】
  • 投诉时间: 2023-07-11 16:36
  • 投诉品牌: 上汽大众
  • 投诉车系: 途观L新能源
  • 投诉车型: 2023款 430PHEV 插电混动 旗舰版

投诉内容

2023年6月18日,我先生窦雄飞在青岛即墨瑞青大众4S店,订购一台2023款途观L插电混动旗舰版汽车,交4S店定金5000元,口头协议是2023年出厂的新车。当晚,4S店教我们下载大众APP,在大众APP上订车,订车合同内容都是4S店销售人员告诉我们的,就是2023款途观L插电混动旗舰版。同时又交上汽大众定金2000元,没有人告知我们2023款途观L插电混动汽车有可能是2022年生产的。所以下单时也没有特别说明。APP下单后,一直没有发车物流信息,直到7月2日,看到物流信息已发车,7月5日车到4S店,7月6日我们去4S店提车,4S店销售人员未先带我们去验车,而是匆忙交钱办手续,等将购车款及保险23.7万元全交齐,去验车时,我们发现车子是2022年9月生产的,车门下边全是灰尘,轮胎也有磨损。4S店对厂家发去年的车也很疑惑,让我们打大众售后电话,上汽大众公司告诉我们,2023款途观L插电混动车是2022年8月上市的。2022年9月出厂的车子是2023款的。因车子出厂日期太长,跟我们当时所订新出厂的车明显不符,我们没有提车,要求换车,4S店当时答应跟公司交涉,7月7号给我们回复,但一直没有回复。目前车一直停在4S店里。这几天我们给销售人员打电话,销售人员回复,4S店只能给我们延保一年,因为我们通过上汽大众APP订的,需要跟厂家反映并协商。直到7月11日,4S店也未给我们任何答复。作为4S店,在签订合同时,在明知我们想订购2023年出厂的新车情况下,未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导致我们对车辆的出厂日期未进行标注;7月6号我们去提车时,4S店未带我们验车,也未告知车是2022年生产的,而是直接交钱办保险,待一切手续办妥验车时,才发现车是2022年生产的,4S店未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有诈骗消费者嫌疑。在4S店交定金后,销售人员又让我们下载公司APP订购,是否在推卸责任。作为上汽大众公司,消费者2023年6月18日订购2023款插电混动车,等待近20天后,发回一辆出厂近10个月的库存车,上汽公司用用消费者不懂得业内规矩遮掩发库存车的事实,属欺诈消费者。我们的诉求:1、换车2、如果不能换车,请尽快联系4S店,按库存车进行折价并补偿。

投诉回复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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