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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P5支付定金后厂家一直不交车

  • 投诉编号:【706399】
  • 投诉时间: 2022-02-22 11:55
  • 投诉品牌: 小鹏汽车
  • 投诉车系: 小鹏P5
  • 投诉车型: 2021款 460G

投诉内容

1、小鹏汽车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本人2021.10.31预订小鹏汽车p5460G版本并且缴纳了5000元定金,然后签署了汽车购买协议。签署汽车购买协议至今,迟迟未交车。多次询问小鹏汽车APP客服、400客服电话,都无法给与准确配车时间的答复。截止2022年2-22,仍然没有配车。小鹏汽车对比也没有任何回复小鹏汽车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2、小鹏汽车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众所周知,近期汽车市场普遍存在等车现象,急于提车的消费者选择车辆时会把交付周期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而小鹏汽车通过发布较短交付周期的消息的方式,吸引了消费者与之订立购买合同。而后却想方设法推迟交付时间。却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补偿。小鹏汽车的上述行为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3、小鹏汽车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合同执行时间作为合同的重要要素之一,应当明确具体,特别是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更应该明确其履行期限。而小鹏汽车与消费者签订的《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中对车辆交付的具体期限没有明确。只有“小鹏汽车将在您订购的汽车到店并且您的购车价款已全额付清后的合理时间内。向您交付汽车”这样含糊不清、并只对小鹏汽车一方非常有利的字句。按照这样的合同。小鹏汽车100年后再交付汽车都不会违约。小鹏汽车的上述行为涉嫌利用提供格式的优势。免除自身主要责任。4、小鹏汽车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因购车心切与小鹏汽车签署了上述《小鹏汽车购买协议》,但是小鹏汽车不履行这样的约定,导致消费者无法取得购买的商品,小鹏汽车已经构成根本违约。5、小鹏汽车涉嫌选择性歧视消费者。在2021年12至2022年2月11日,同期或更晚预定550版本和600版本的已经交付到12月的订单,小鹏对这样的选择性交付行为没有任何解释,只能解释为歧视合同金额相对较低的460车主,小鹏汽车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已经涉嫌选择性歧视消费者。诉求立即按照规定时间交车配车!停止侵犯消费者正常权益,并且支付相应的等待补偿,已造成一些损失。6.小鹏总部人员,至今未和我取得任何联系,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合同诈骗,骗取消费者车款等行为。7.销售一直跟我联系,也无法给出具体配车时间。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尽快安排人员帮您核实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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