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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福克斯召回维修件4S店不告知

  • 投诉编号:【313754】
  • 投诉时间: 2018-10-18 16:36
  • 投诉品牌: 长安福特
  • 投诉车系: 福克斯
  • 投诉车型: 2012款 1.6 自动 风尚型 三厢

投诉内容

投诉福特4S店:一、事件回顾2012年11月购买2012款自动挡风尚新福克斯,运行公里数4万2千多。2018年9月29日上午因故障开至遵义市4S店,向接待员描述故障如下:“行车过程中跳挡,能听到变速箱“咔咔”声异响,车辆抖动、顿挫明显,甚至出现不进挡失去动力的严重情况。听说将电脑升级就可以解决了。”接待员开了手工接单,让我回去等他们的检查结果。当天下午3点王回复说变速箱配件坏,需要8-9千元更换,要将变速箱拆开,如果坏了两个配件,费用翻倍,还要加上1千多的工时费。问其是什么损坏,对方不告知,并明确表示怕用户自行修理。由于车主从未接到过福特电话通知离合器和模块延保的信息,自认为车已过保,加上4S报价难以承受,因此准备自行寻找其它渠道修理。取车时接待员将手工单收回并说:他又重新查了价格,那个配件的价格是5000元(仍未告诉是什么配件以及模块、离合器延保的事实)。至此,已对这家所谓的4S店失去信任,决定在外修理。最后修理厂将离合器和控制模块更换,费用6500元。事后通过网络才得知2012年的福克斯是延保了离合器和控制模块的,这点通过遵义另一家4S店已证实。本车在年限及公里数上均属于延保范围,而且出现的故障也属于这款车最典型的变速箱故障,更换离合器和模块也是处置这类故障最常见的方式。然而接待员却连最基本的告知及处置都没有,直接要求用户高价维修,甚至故意隐瞒相关事实,还出现随意变价等欺诈手段。为此,10月16日车主再次到4S店要个说法,找到对方分管经理陈述相关事实后,这位邹经理明显表现出对员工的偏袒和推卸责任以及很不专业的苍白解释:1、邹经理说他完全能理解接待员不告诉我故障点的做法。我马上反问:请问4S店是用“理解”来执行相关制度的吗?还是这种做法完全符合4S店的相关规程?如果符合,请让我看看有关制度。结果对方无话可说;2、邹经理询问接待员后告诉我:当时仪器检测出来的是离合器拨叉故障,所以不在保修范围。拨叉需要5千甚至7-8千吗?对方回答是两个拨叉。好吧,就算是两个拨叉,需要5千吗?而且接待员当时明确告诉我是一个配件的价格,现在怎么就变成两个了?再说,如果真是拨叉坏,那为什么人家是更换的离合器和模块车就修好了我还开到了店里?你们竟然连故障都无法准确锁定?而且接待员第二次告诉我的价格和我实际支付的修车价格如此接近,难道仅仅是巧合?就算是你们以为拨叉有故障,但根据我的故障描述,这典型的就应该是模块坏了,首先就应该告知我免费更换模块再进一步判断,为什么没有这么做?甚至拒绝告诉我是什么坏了。你们的维修水平比我这个事后网上查询故障的用户都不如吗?还是别有用心?邹经理再次无言以对;3、我要求查看当时来维修的监控录像和维修记录,均被邹经理无理拒绝;4、我表明不想闹事,只要赔偿我的损失就行,不会再投诉和追究其它责任。但邹经理说了句“我不可能自己掏钱赔你吧”,显得很无赖,根本没有管理者应有的素质、态度和水平。最后对方答应向上级反映情况后回复我。第二天下午,邹经理电话告诉我:他们开会后的决定是:不予任何赔偿!我等了一秒钟,没了?就这样?是的,就这样。连一句抱歉的话都没有?没有!让我隔着电话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霸气!二、投诉点1、维修规程不专业不规范,未尽到告知义务,甚至故意隐瞒、欺诈用户,堪比路边店,毫无诚信可言。这是导致车主自行在外维修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2、中层管理混乱,素质低下,以“理解”代“管理”,处置随意,偏袒包庇;3、上层管理者更是态度蛮横,漠视用户诉求,无处置、不作为。三、用户诉求1、赔偿用户更换离合器、变速箱控制模块的费用6500元;2、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3、要求4S店作出正式道歉。

投诉回复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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