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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标致408召回轮胎政策不合理存在缺陷

  • 投诉编号:【304165】
  • 投诉时间: 2018-09-07 20:42
  • 投诉品牌: 东风标致
  • 投诉车系: 标致408
  • 投诉车型: 2014款 1.8L 自动 豪华版

投诉内容

神龙公司已经于2018年8月6日发布召回2014年2月20日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408汽车的随车装配的固特异215/50/R17轮胎,涉及车辆102851辆。但是由于涉及车辆出厂日期已久,我的车辆在发生鼓包爆胎等问题后,反应给4S店未予处理情况下,自费更换了4条轮胎。神龙公司发布召回,却要求车主提供原始车胎,或者在4S店更换轮胎的记录,否则不予更换。这样的召回方案实属霸王条款:难道消费者要使用鼓包轮胎,冒着爆胎危及生命风险跑高速?在无法预知召回方案的前提下(消费者不可能长时间保存原废胎),自费更换轮胎,合情合理,这也无形中替厂家行使了召回车辆消除缺陷的义务,却因此成为无耻厂商免责的借口,让消费者为厂商的过失买单。希望无条件更换此期间车辆轮胎。

投诉回复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转交给经销商处理,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经销商来解决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东风标致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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