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长安逸动前轮轮毂氧化 厂家不予索赔

  • 投诉编号:【286389】
  • 投诉时间: 2018-06-25 12:03
  • 投诉品牌: 长安汽车
  • 投诉车系: 逸动
  • 投诉车型: 2015款 1.6L 手动 豪华型 国V

投诉内容

2018年6月23日,我去廊坊4S店做保养。反馈两个前轮轮毂氧化,店内帮我去找厂家反馈。2018年6月25日,店内售后经理告诉我,厂家只通过了一个轮毂的索赔,另外一个以有外伤为由,拒绝索赔。这个太不合理了。开车难免磕碰划伤,但是以此为由,忽视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而拒绝索赔,就太不讲理了。

投诉回复

长安汽车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86677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