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雪佛兰创酷发动机抖动 售后不予质保

  • 投诉编号:【269564】
  • 投诉时间: 2018-04-10 13:24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雪佛兰
  • 投诉车系: 创酷
  • 投诉车型: 2016款 1.4T 自动 两驱 豪华型

投诉内容

我2016年1月17日在新疆喀什4S店购买雪佛兰创酷2016款两驱豪华版,购车至今两年零两个多月,行驶16000公里,2018年3月22日行驶中发动机出现抖动,当日送到喀什4S店,经检查发动机一个缸不工作,4S修维修师傅说可能是汽油标号加低了造成的,呵呵,汽油没有规定必须要加95号以上的,此车行驶16000公里,共保养三次,第一次在喀什4S店做的首保,第二次和第三次在外面有二级资质的修理厂做的保养。4S店上报厂家,厂家以我的车只在4S店做了一次保养,进行拒保。我联系厂家并在本网站投诉后,厂家答复让我跟喀什4S店联系将在其他地方保养的相关凭证在系统中进行上传。喀什4S店售后服务人员王良说,光有修理厂的结算单和修理厂的资质证明材料不行,还要修理厂保养当天的正式发票,三者缺一不可。我不报销我开发票来干什么,就我首保在4S店做的,也没有给我开正式发票呀。4S店和厂家都在找各种理由拒保,让客户自己买单。如果是我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发动机一个缸不工作,费用自理我认了。雪佛兰车保修五年,车才两年三个月,才行驶16000公里,4S店说维修费用要31500元。

投诉回复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