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乘悦翔V7发动机不正常抖动异响
- 投诉编号:【166253】
- 投诉时间: 2016-11-08 12:08
- 投诉品牌: 长安汽车
- 投诉车系: 悦翔V7
- 投诉车型: 2015款 1.6L 手动 乐尚版 国IV
投诉内容
我于2016年8月时发现我的V7轿车发动机不正常,在经过网上了解之后并在11月7号前往4S店进行维修,一开始维修人员热情接待并且积急把我处理问题,到下午时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帮我更换了节气门)。当我正要离店时告之由于我没有在4S店做常规保养,所以我的车辆已经不在保修范围。需要自费维修,但按照规定,我的车才1年几个月,里程也才3万多公司,还在三包范围内,并且国家消协法第9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不在4S店和4S店规定的地方进行保养,同样享受三包政策,4S店无权干扰。最终4S店不允许我把车开走,除非把更换的配件折下来。并且如果要我继续享受4S店保修服务的话,需交纳1500元的保养费用,但不给我任何保养服务,按4S店工作人员说法就是我交1500元钱给到他们,他们把我的保养记录登记在长安官网上就可以享受保修服务。所以我现在强烈谴责六盘水市长安4S店,请给予我一个有说明力的说法,并且扣留我车子的事情(至今还没有主动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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