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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福克斯发动机烧机油4S态度蛮横

  • 投诉编号:【83556】
  • 投诉时间: 2015-02-14 17:35
  • 投诉品牌: 长安福特
  • 投诉车系: 福克斯
  • 投诉车型: 2012款 1.8 手动 经典时尚型 两厢

投诉内容

本人家住天津市,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本人于2012年9月中旬在南开区长江道98号的浩物燕兴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福特牌2012款经典福克斯型汽车,目前行驶仅3万公里左右,车仍处于保修期中。自车辆行驶1万公里第二次保养后发动机就出现烧机油的情况,(本车辆所有保养均按时,按需,按要求在浩物燕兴4S店进行的,本人对车也很爱护),当时本人就此问题及时向4S店反馈此发动机质量有问题,提出交涉。而4S店当时则声称没有大问题,要求再观察一段时间。可没想到之后烧机油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民用小型汽车正常的情况应该是行驶5000公里左右机油无明显缺少,至少应该在机油尺的正常刻度中间,而我的车仅行驶1000公里机油就已经到了机油尺的下限,再行驶1000公里就完全探测不到机油了!经过与4S店多次沟通,同时也耐心配合4S店的要求对机油进出口,油尺等进行了封测检查,对机油异常消耗问题进行了记录,并于2015年1月底按4S店的要求由4S店的技工拆解了发动机进行检查,之后4S店终于确认此车发动机质量有问题,属于严重烧机油!于是我提出更换发动机总成以及和发动机相连的三元催化总成(三元催化总成已经因烧机油而间接严重受损),同时要求在更换新发动机总成后延长发动机保修期3年,4S和长安福特厂家联系后,最终竟然告诉我只能给更换发动机活塞环和气门油封等部分小零件,意图草草了事,根本没有尊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首先,车辆发动机维修或更换这个行为本身就会严重影响到了未来卖二手车时的价格,众所周知,将发动机拆解并更换活塞环和气门油封等零件,属于发动机大修!按常理质量合格的发动机产品至少应该行驶20万公里以上才有可能需要拆解发动机进行检修,而我花了10多万元买的车,行驶3万公里就要被迫进行大修,同时没有任何补偿给我,作为一名消费者,作为一个老百姓,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坚决不能接受。而4S店售后人员目前的态度是“福特厂家就是这样决定的,你要是不同意,也没办法。”目前,我的车子从开到4S店被拆解发动机到今日已整整两周的时间了,时逢春节,同时我家里有刚做完肾癌切除手术不久的亲人,还有70多岁的老人,我们全家人的工作,生活,都因为车子的事受到了严重影响,非常不便!无法接送病人和老人!而目前事情就这样僵着,我很心寒,我感受不到一个国际知名的福特汽车品牌以及经销商(4S)的诚意!作为弱势群体,特此求助,请帮帮我们,需要采访等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希望此事能在贵网站的帮助下妥善解决,非常感谢!

投诉回复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联系客户,妥善解决,客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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