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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五菱宏光三角轮胎爆胎

  • 投诉编号:【11254】
  • 投诉时间: 2012-03-14 18:59
  • 投诉品牌: 五菱汽车
  • 投诉车系: 五菱宏光
  • 投诉车型: 2010款 1.4 舒适型

投诉内容

我于2012年2月23日下午18:00,从郑州回漯河的高速,行至新郑与长葛交界处,我的五菱宏光左后轮发生爆胎,导致车辆侧翻,车身严重损毁。我们向新郑五菱4S店服务站联系,要求拖车,该服务站答复没法上高速拖车,我们在协调无望的情况下,由高速交警拖至新郑通达汽车修理厂。当晚我们和漯河五菱售后服务站联系,次日上午,该站服务人员到修理厂勘验拍照后上报五菱厂家。五菱厂家一直拖延,迟迟不予解决,要我们“耐心等待”。迟至3月14日才给以答复“属外因引起,非质量原因”。五菱厂家就是这样对待客户的吗?我的车是2011年12月15日购买,目前还在保修期内。我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有什么外力因素导致爆胎哪?五菱厂家的答复简直无视客户的生命安全,无视客户的财产安全,五菱厂家就是在糊弄消费者,严重侵害客户的权益。轮胎是三角牌的。

投诉回复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公司部门分析、判断,轮胎受外力撞击破裂,是非产品质量问题,因此已建议用户自费处理该故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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