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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志俊购买一年零一个月不予免费保修

  • 投诉编号:【6341】
  • 投诉时间: 2011-08-24 20:45
  • 投诉品牌: 上汽大众
  • 投诉车系: 志俊
  • 投诉车型: 2008款 1.8 手动 实尚型

投诉内容

2010年5月,在该公司订购该车,曾多次因4S维修店售后原因投诉上海大众总公司,该车小问题处理上,存在配件长期不到货等一系列问题。在本人购车时,首先签订购车合同,合同内没有明确注明该车质量担保期限,并且在购车时没有相关工作人员特别说明,使得本人认为一般私有小车担保一般均为两年。在2011年6月份时,由于车门拉筋出现质量问题,曾到本地大华公司修理,才得知该车担保期限为一年或十万公里,与此同时,曾询问上海大众总售后服务部多次,售后人员给予答复意见不同,一为(接线员在询问后回复):看行驶证,若作为非营运车辆,则担保两年或六万公里;若作为营运车辆,则担保一年或者十万公里。二为(上海大众售后欧经理回复):至该车生产到销售以来,为出租版车辆,所有购买该车辆车主,均按照一年或者十万公里担保,并说明会向大华公司了解情况,并让大华公司给本人回复详细说明(至今未有大华公司负责人表态)。基于第一种回复,该公司索赔部员工给予索赔,并更换两根尺寸与原车相差较大的拉筋(左、右后门)。在2011年5月以前,该车曾出现仪表故障灯报警、ABS灯报警、刹车灯报警、冬季时(购车后第一个冬季)还出现过水温表严重超温、打火不着等问题,本人曾找到本地4S店检测,但工作人员回复,只有在报警时才能测出问题来,本人认为是其员工因我不懂车对我进行欺骗。在2011年5月以后,在本人询问了多个同类车主后,了解到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报警,记录都会登记在其维修电脑上,因此,本人在2011年8月24日再次到修理部检测,在得知有记录的前提下特意留意其员工操作,其员工告知本车左后ABS传感器损坏、发动机二缸进气阀有缺陷。在上一次询问担保期未果后,本次再一次询问上海大众总店,售后部欧经理回复:该车从生产到销售以来,为出租版车辆,所有购买该车辆车主,均按照一年或者十万公里担保通知到各销售店,至于其他问题,也不是很清楚,并说明会通知大华公司尽快回电给我解释清楚(至今未接到电话)。在修理店时,大华公司销售经理给本人解释如下:购车合同上并未说明担保期限,但车辆所带维修保养手册中有说明担保为一年或十万公里。本人查到手册中说明如下:从本公司正常售出的新车的质量担保期自用户购车之日起,其整车质量担保期为:非出租/非营运车辆为两年或行驶里程六万公里,出租/营运车辆为一年或行驶里程十万公里,时间数和里程数两车以先到达者为准。根据以上内容,本人有两种疑问,第一,本人在销售部购车先签订购车合同,合同未有担保期字眼,而车辆在到货前,没有人说明只担保一年或十万公里,也没有人给我看类似车辆使用维护手册之类的说明书,使本人认为,购买车辆为用于非营运车辆,应担保两年或六万公里,在购车后给予说明书追加解释不能成为其推脱的理由或依据。第二,本人认为上海大众欧经理回复不明确,即便是公司规定只按出租车担保,但大华公司却在2011年6月左右增加一文件(大华销售部女经理说明该文件为西北总部印发,但此文件为普通电子文档,我表示怀疑),在2011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出租车版志俊给予两年或六万公里担保,在2011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该车辆按一年或十万公里担保,并在以后销售的新合同给予更新说明担保事项。但本人购车合同与担保两年六万公里其他车合同一致,只是时间被卡在5月1日以后,该公司以西北总公司下发的通知为理由,拒绝为本人车辆免费维修。

投诉回复

上海大众厂家回复:经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同意免费维修客户车辆。客户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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