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君越无故自燃
- 投诉编号:【554】
- 投诉时间: 2010-06-28 21:10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别克
- 投诉车系: 君越
- 投诉车型: 2010款 2.4 自动 豪雅版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09年9月23日向厦门泰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别克新君越3.0旗舰版小车一部。2010年5月11日上午8点45分驾驶该车在厦门市湖里大道发生自燃,事发后,厦门泰成会同上海通用专家将自燃车辆进行检查,排除车主原因造成自燃的可能。泰成愿退车身价319900元,补偿车上装饰6500元,协助退剩余保险。但不赔偿车辆购置税和其他费用。本人认为由于车辆质量原因造成自燃,厦门泰成与上海通用就应该承担车辆自燃造成损失。事情已经过了1个多月,厦门泰成与上海通用一直拖延着。这种车谁敢买!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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