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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宝来车架号与标示不符要求退车频遭推诿

  • 投诉编号:【370】
  • 投诉时间: 2010-06-05 15:20
  • 投诉品牌: 一汽-大众
  • 投诉车系: 宝来
  • 投诉车型: 2008款 1.6 自动 时尚型

投诉内容

我是沙河市居民,于2005年3月26日从河北一汽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宝来轿车,同年4月进行了上牌登记,驾驶中一切正常。2009年4月份,公安机关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的实际车架号与登记不符,公安机关依法将车辆扣留。我经过查询发现,该车在车辆登记处登记的是车辆标识牌中和挡风玻璃右下角所显示的车架号码,为:LFVBA11J553006992;而车身上的号码却为:LFVBA11J363006992;两组号码的第9、第10位数字不一致。 所谓车架号,是指车辆识别代码,是制造厂为了识别而给一辆车指定的一组字码,英文简称VIN码。是由17位字母、数字组成的编码,车辆识别代码经过排列组合,可以使同一车型的车在30年之内不会发生重号现象,具有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因此可称为"汽车身份证"。车架号会刻在车身的钢板上,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汽车制造商会把车架号另作标示,包含在车型标识牌中,放在车辆显眼的地方,用以方便登记检查等。 我所购买的宝来车,车身的车架号与车型标示牌的号码不一致,应系车辆出厂之前的疏忽导致。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对车辆的正常使用,保险公司以此拒绝了李先生对该车购买保险的要求。 发现此问题后,我及时向河北一汽贸易公司反映了情况,并于2009年4月底向该公司发送了退车函,要求公司返还购车款或更换一辆新车,却迟迟未得到答复。石家庄的宝来车4S店负责人只是用一句“会向厂家反映”来搪塞我,直到现在,事情还未得到解决。满腹委屈:明明是光明正大地按照合法手续购买的车,却总有“赃车”嫌疑,开车都提心吊胆,生怕遇到警察路检查,自己有嘴说不清。在此求助,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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