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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将促使我国汽车行业健康完善的发展

来源:车质网时间:2011-04-12 14:26作者:崔盛业编辑:李熙

  “或许相关规定即将进入实施前夜。”这是自2004年以来汽车“三包”再次被提及时媒体的报道,相比之前的“有望年内出台”似乎更进了一步。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三包”政策的出台时机也在不断成熟,不管“实施前夜”是否真的来临,毫无疑问的是,消费者的关注度已经开始发酵,他们希望能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理直气壮地拿着明文规定去维权;厂商和经销商为此进行的准备也在进行中,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维权高潮。简单地看,二者似乎站在了对立面,但质量更好的汽车产品我们都渴望。

   “汽车人”压力不小

  有行业内部人士认为,出台“三包”规定是大势所趋。“三包”政策的出台将会对我国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售后服务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来说,“三包”规定会起到监督和规范的作用,因为它明确规定了其对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即对汽车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在早期征求意见的草案中,对销售商、生产者、修理者、进口商等概念均有明确的规定,制造商自行销售汽车产品的视同销售商,进口商视同制造商。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要求。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其依照法律、法规和草案中规定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的三包责任。

  由此可见,“三包”政策的出台对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维修者来讲,短期内会有一些压力,也会对汽车供应链系统造成一定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不仅不会存在负面效应,还能推动汽车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毕竟现在的中国汽车市场同7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汽车厂商来说,“三包”的出台意味着汽车产品作为大件特殊商品很快将纳入包修、包换和包退的范畴,汽车生产厂家将进行一场实力的大比拼,没有技术实力、生产实力、资金实力的厂家,将在这场比拼中被拖垮、被淘汰出局。除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也会面临一场“大考”,虽然草案中有谁销售谁负责的规定,但不是说厂家没有责任,而是说经销商负责当面处理,最终再与厂家协调,这对于销售商和修理商来讲也是一次自我完善的机会。

  对此,广汽本田公关经理温女士表示:“‘三包’政策的出台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我们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促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也会让我们更加关注售后服务。不过在退车和换车问题上,‘三包’政策还缺少一些细则性的问题,我们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具体细则规定,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车,什么情况下可以换车,让汽车‘三包’政策更具操作性。”她认为,”只要我们的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一定能经得住消费者和国家的考验。所以,总体来说‘三包’的出台将会促使我国的汽车行业更加健康完善的发展。”其他几个合资和自主汽车品牌的工作人员也大多表达了相似的看法。”

  “挑刺者”有法可依

  舆论一致认为,“三包”政策的出台会让消费者受益匪浅。虽然现在的汽车市场在不断扩大,汽车研发技术也在不断完善,但售后服务水平并未与市场发展同步,消费者的利益在很多时候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三包”政策的出台不仅可以令消费者头痛的“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迎刃而解,还可以促进汽车售后服务的不断完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车决策,帮助消费者合理消费。

  据中国汽车质量网的投诉显示,绝大多数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都有消费者投诉,虽然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无法可依的现象还是让很多消费者的投诉得不到满意答复。仅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操作性强、指向性强的“三包”政策可以弥补汽车行业法律层面的一个空缺,使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有更完善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给汽车行业敲响警钟——消费者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代步工具,还是一个安全舒适的旅行伴侣。

  “裁判员”责任重大

  在之前公布的“三包”政策草案中规定,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不是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不承担“三包”责任。业内人士指出,由此引发的一个难题,即产品质量如何鉴定,由谁来负责鉴定并保持鉴定的客观公正性?另外,有关进口车出现问题如何实行三包也是执行汽车“三包”政策的一个难点。

  作为多方利益的交集点,公正权威的汽车质量技术鉴定中心这个“裁判员”的角色责任重大。在2011年1月河南省质监局组织省内汽车企业参加的汽车“三包”草案征求意见讨论会上,一位与会整车企业人士透露,“2011版汽车‘三包’规定草案比2004版改进很多,主要规范了在退车和换车上的操作,但我们对部分退车条款仍有异议。其实,汽车企业对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的盼望并没有消费者迫切,我们在意的是部分条款和配套政策以及细则,比如两家吵架是否该请个‘裁判员’,这个‘裁判员’要具有怎样的资质。如果配套政策跟不上,相关规定出台恐怕只会加大汽车企业和消费者的矛盾。”由此可见,“三包”政策想要实现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厂商的双赢,这个“裁判员”就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而这个“裁判员”也就是汽车质量技术鉴定中心就需要更完善。另外,目前地方的汽车质量鉴定中心数量屈指可数,要建立高水平的质量技术鉴定中心的投资也会很大;而如果由汽车整车企业做这样的鉴定,往往只会代表企业的利益。由此可见,政府的压力凸显无遗。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这会间接地引导汽车质量监督体系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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