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称,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公告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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