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星越L订车合同未盖章 不给退定金
- 投诉编号:【1466303】
- 投诉时间: 2025-07-23 15:10
-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投诉车系: 星越L
- 投诉车型: 2024款 2.0TD DCT EVO 两驱 长风版
投诉内容
7月22日下午本人看车,销售非常热情,在销售的热情介绍一下,稀里糊涂的交了一万块钱定金,回家后发现有几点不合理的地方,第一,签订的定金合同没有盖单位公章,订车合同不生效。第二,交完定金后没有给我任何财务盖章的发票或收据,(合同上写明交定金时要给财务盖章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属于员工个人行为,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概不负责),第三,该店销售单晶要求强制在店里购买高价保险5500元和综合服务费2500(综合服务费包括普通黑色车膜,脚垫,车机升级,汽车保养,上牌费用,并不是贷款服务费)(连云港另外一家吉利店里,车膜脚垫保养免费送,上牌只要500),属于强制捆绑消费,使我对该店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情绪。第三点也是我不想继续在该店订车的理由。不想订了之后发现合同未盖章,属于无效合同,交定金时未同步提供财务盖章的发票或者收据,属于员工个人行为。7月23日上午8点24,我联系销售,销售给我发了订车合同,我发现订车合同未盖公章,属于无效合同,随即我提出退定金,销售不退。即使合同未盖公章,属于无效合同也不退给我定金。现在我的要求是该店退还1万块钱定金。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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