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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驰新能源EC31动力电池故障导致无法行驶

  • 投诉编号:【1084037】
  • 投诉时间: 2024-01-04 17:48
  • 投诉品牌: 瑞驰新能源
  • 投诉车系: 瑞驰新能源EC31
  • 投诉车型: 2020款 厢式车 长续航版 41.11kWh

投诉内容

于2020年5月11日,购买新能源瑞驰EC31轻型厢式货车,2021年12月11日车在漳龙高速正常行驶,当仪表盘显示电量约29%左右,突然失去动力,(仪表盘上跳出故障码为0441。0542)只能靠滑行到应急车道上应急停车,联系售后维修站金鑫东风风光维修服务中心同时也致电瑞驰厂家客服4006872201陈述车辆故障现象及咨询解决方法,服务站维确定故障为电池故障,需要更换电池(质量问题),由于电池缺货,等待期间多次在国道,高速路上失去动力,每天提心吊胆,路途比较远的货都不敢承接,约等了2个月,于3月20日服务站才给换了其中的2组电池。换好后过了1个多月,又出现相同的故障(0542/0530),而且电量还有35%左右车就失去动力,到售后文艺汽车维修站检查(厂家授权维修站),还是电池蓄电不足,再次申请于22年7月4号更换整组电池,安心了2个月后,以为从此没有后顾之忧了,直到22.9.25日,故障码又出现了(p0429),去售后维修站检查,说可能是线路问题,需要更换线束,此时车公里数已经超过6w公里,超过保修期(有的部件的质保期是3年6w公里),需要自己自费维修费,之后几个月里更换过刹车真空泵、开关按钮、旋变线束、空调压塑机鼓风机、转向球头,充电电脑版等等...故障牌出现更多(P0727/0448/0530/0730/0529/0554...)层出不穷。都是在厂家授权指定的维修站维修。其维修配件费用一次都是要上千元的,这几个月车不是在维修中就是在去维修的路上,坚持到23.8月底,车子感觉又回到了之前电池坏掉的状态,电量还有26%时车就不能走了,而且频率越来频繁,于是9.14日去售后维修站金鑫东风风光维修服务中心,检测告知是电池需要更换且没货,需要等待配件(电池的质保期为5年20w公里)我此时的公里表上显示为104313km。我不相信,因为上次更换电池才1年左右,后来我又去另一家售后维修站检测,检测出相同的故障,必须更换电池才能解决问题,而且告诉我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瑞驰集团的电池合作商有三家,其中一家生产商三顿电池倒闭了,而我这部车刚好安装的就是这家生产的电池,告知我说车子因没有电池配件而无法维修。我联系瑞驰客服24小时热线4006872201告知会转达,过两天福建区域经理联系我说车子无法维修。给我两个解决方案第一车子回收按照使用手册由营销服务商具体办理,并向用户收取折旧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程里程(公里)/1000(公里)×0.8%),就是说到我手上就是1.8W元。第二就是按照二手车回收,大约2w多元。不然就让我去走法律程序,没得商量,态度蛮狠。厂家的合作商倒闭,应该是厂家内部去协商解决,而不是把所有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来为你们的内部问题而买单。我的诉求:1更换整组电池2.厂家召回按照15年使用年限来换算金额,3.厂家提供一辆型号相同的年限且质量检测合格的车辆区域经理何世伟(电话13101120047)于12月2号约我去漳州瑞驰经销商面谈已及解决方案,哪知道就是摆鸿门宴,说保养没有在指定的维修站保养而拒绝受理,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为到厂家指定维修站要十来公里,我保养大部分在附近一家有资质的维修厂并保存记录,更换冷却液、后桥包油,而这和电池组件质量问题是没有任何关系,我所更换的配件和维修都是在厂家指定的维修站,在维修的同时也有顺便做保养,而何世伟却以厂家电脑没有记录等种种理由刁难推脱,完全没有考虑受害者的处境,还在伤口上撒把盐。我据理力争,同时对厂家代表的傲慢,冷漠表示极大的愤慨及弱势群体心酸无奈。作为一家知名国产汽车生产商,我支持国货,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摧残,我斯底竭力呼喊,却无法唤醒厂家的良知,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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