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卡罗拉4S店维修时使用非原厂件
- 投诉编号:【570972】
- 投诉时间: 2021-02-07 13:28
- 投诉品牌: 一汽丰田
- 投诉车系: 卡罗拉
- 投诉车型: 2009款 1.6 手动 GL 天窗特别版
投诉内容
1月31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送至丰田4S店维修。共计花费3701元。2月5日提车后,到附近维修店检查,发现车辆前保险杠不是原厂配件。经与店内接待人员沟通协商。对方不认可,坚持产品为原厂件。本人于2月7日中午11点开车前往附近的一汽丰田4s店,经与原厂保险杠配件对比,以及跟维修师傅确认,车上保险杠为副厂件。已将图片上传,银色的照片为4s店安装保险杠。黑色的照片为本人去其他4s店拍摄的原厂保险杠。目前对方仍然不承认使用副厂保险杠,并要求我联系三方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方才认可。在此请厂家协助配合检测。并对经销商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投诉回复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客户对应部门及经销商已联系您,邀约您到店检查解决问题。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