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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安实际配置与上海大众宣传不符

  • 投诉编号:【104062】
  • 投诉时间: 2015-07-28 14:49
  • 投诉品牌: 上汽大众
  • 投诉车系: 途安
  • 投诉车型: 2015款 1.4T 自动 舒适版 5座

投诉内容

没有诚信的上海大众!事情大致经过(图片附后):2014年9月,我到当地上海大众的4S店看车,挑中了新途安,自动舒适版,当时在店里拿到的上海大众统一印制的新途安车型手册(图片一),上面标明“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是新途安全系标配的(图片二);上海大众的官方网站中的“车型对比”栏目下可以查看到,“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也是新途安全系标配的。2014年11月,到4S店提车时工作人员演示自舒版新途安的功能,我问他如何接通手机蓝牙,他试了一下说上海大众的车系车型很多,有些具体的操作自己也不是很熟练,要我提车后慢慢调试。后来我才发现自舒版新途安是没有“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的。于是我通过客服电话向上海大众进行投诉,要求上海大众安装蓝牙。于是,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我见识了上海大众的拖延拖延!照这情形,拖延还会一直持续。(图片三)2014年11月的前两次投诉,还会有一个电话对我进行回访,主要就是确认我是否是车主本人、是否进行了投诉等等,没有协商处理。2014年12月,上海大众对其官网进行了改版,删除了“车型对比”中自舒版新途安的“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2014年11月到2015年3月,几乎每个星期我都会通过客服电话向进行投诉,所有客服人员的回答都是三句话:1、很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2、就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给您做一个加急报上去,请您耐心等待;3、请您为本次服务打分。2015年3月,可能是由于央视曝光了上海大众处理途观发动机漏油事件的敷衍塞责、期满消费者的情况,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压力。上海大众公司通过本地4S店的工作人员张经理和我联系,不认同我的说法,说他手上的车型手册上面自舒版新途安是没有“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的,要我把我这里的车型手册的照片传给他看,并特意强调印制时间(图片四)。当张经理看到印制时间是2014年7月时,认同了我的说法,并说要将这些情况向上海大众反映。2015年4月,张经理回复我,经过请示上海大众的有关人员,认为虽然2014年7月印制的车型手册上标明“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是新途安全系标配的,但是,该车型手册上还有印有“声明”(图片五),内容如下:若出现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技术进步,产品更新和零部件供货商调整等,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保留对产品价格、外观颜色、技术参数、配置装备和车型代号等信息的修改权利。因此,在这件事情上,上海大众没有错。对此,我向张经理提出了三点意见:1、“声明”是否有效?“声明”是否属于消法认定的无效条款?这个问题暂且不谈。2、即便“声明”有效,那么,车型手册和实车的差别是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技术进步,产品更新和零部件供货商调整等”当中的哪一种情形呢?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情形呢?请解释!3、就算是上海大众要对配置进行修改,如果是要降低配置,就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特别是通知正在进行购买的消费者,而不应采取“如有简配,恕不另行通知”的态度,以致造成车型手册配置高,实际车辆配置低的局面。不敢说这是上海大众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但最起码,这是上海大众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张经理表示要将我的意见继续向上海大众反映。后来张经理回复我,说上海大众委托4S店与我协商处理此事,并拿出了延保一年的方案,我没有同意。至今,我又多次向上海大众客服投诉,但是上海大众没有任何回复,漠然拖延消费者的投诉。期间,我一直通过上海大众的邮箱进行投诉。2015年6月,通过两个电话多次和上海大众联系。2015年7月1日我向电话投诉无果后表示要提交司法程序的第二天,上海大众要求4s店将有关信息(包括2014年7月印制的车型手册照片)提交总部。7月22日,总算在邮箱里得到了“您于2014年10月30日购买新途安1.4TDSG舒适版5座车型一辆,对于车辆配置有疑问请参看2014年9月的宣传彩页,该款车型2014年9月版的对照宣传册资料已经介绍该车无手机蓝牙通讯系统功能,谢谢。”这样一个回复。既没有对官网中的删改进行说明,也没有对为什么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给出答复作出解释。很明显,在这件事上上海大众不讲诚信,利用购买时间和手册印制时间两者的时间差玩弄了一个可笑可耻的伎俩,以逃避自己的责任。

投诉回复

上海大众厂家回复:经过核对该车型无客户所描述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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