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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何看待不得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新规? (最多可选3项)

  • 发起时间:2016年1月19日 11:36
  • 已投票数:152
  • 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 11:00

    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一项,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而针对交通运输部此次推出的新规,您持何种看法?

支持,消费者终于有了自主选择权:98 (55.4%)
反对,4S店更专业,配件令人放心:7 (4.0%)
观望,政策落地难,不敢轻易尝试:20 (11.3%)
担忧,出现纠纷,谁帮消费者维权:52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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