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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阔酷车行购买车辆车架号和铭牌时间相差巨大

  • 投诉编号:【745789】
  • 投诉时间: 2022-05-23 15:23
  • 投诉品牌: 钱江牌
  • 投诉车系: 钱江
  • 投诉车型: QJ150-17A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1年2月14日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志阔酷车行”支付1000元订金,2021年4月7日又向其支付2800元尾款,总计3800元(收款人:郭金英),购买了一辆二手的钱江牌QJ150-17A蓝宝龙二轮摩托车,并于2021年4月7日在淇滨区黎阳路252号“志阔酷车行”交付车辆,商家当时承诺此车无任何质量问题。但是本人于2022年5月22日发现此车的车架号显示制造日期为2014年,随即致电此车的生产厂家通过车架号查询此车的确为2014年制造。而此车的车辆铭牌却显示制造日期为2018年。随即又查看此车前后轮胎生产日期也为2014年。随即又把情况反映给商家,希望协商解决此事,现在日期对不上,影响日后此车办理车辆驾管业务,同时商家在出售此车是也未告知我这一情况。现在本人诉求如下:1.赔偿本人损失5000元。2.出具生产厂家的的相关证明,以证明此车为2018年制造。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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