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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GL8发动机抖动4S店不履行三包责任

  • 投诉编号:【517978】
  • 投诉时间: 2020-09-04 11:24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别克
  • 投诉车系: 别克GL8
  • 投诉车型: 2020款 ES陆尊 653T 舒适型

投诉内容

本车辆于2020年1月2日购买。车辆于2020年8月5日在广西北海高速公路上出现发动机前部有异响且有抖动的情况,后就近下高速(车辆当时是湖南开去广西全家人旅游),由于旅游时间问题,后直接联系拖车公司从广西直接拖回湖南长沙,于2020年8月10日送到4S店检查维修,后经多次拨打厂家电话沟通,期间4S店反馈正在与厂家技术沟通,关于车辆故障的维修,不曾想需要更换发动机,后知晓接受现实。于2020年8月29日开始更换汽车发动机总成,车辆于2020年9月3日取车,取车发现所有的单据客户签字栏全部是4S店人员代签,当时还拒绝提供相关维修单据,发动机维修后发动机外罩上还是很多的机油,车内更是很脏,4S店并未对汽车为什么出现此类故障反馈客户,发动机为什么仅仅行驶一万多公里就出现磨损严重的情况做出说明,4S店还表示对发动机的维修更换还尽力了,并未对车辆维修维修时间长达23天之久做出说明和相关汽车三包法法律认可范围,给与的相关交通补偿,且拖车费也说要客户自行承担,试问相关监管部门,厂家及其管辖4S店就是这样糊弄消费者视相关法律而不顾?恳请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平台为消费者主持公道!

投诉回复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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