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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翼虎4S店未按时交付车辆态度恶劣

  • 投诉编号:【370770】
  • 投诉时间: 2019-05-06 10:40
  • 投诉品牌: 长安福特
  • 投诉车系: 翼虎
  • 投诉车型: 2019款 EcoBoost 180 两驱 铂翼型 国V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8年12月30日在福特4S店订购了一款2018年款翼虎铂翼,后面由于缺货,跟4S店协商更换同型号的19款,并增加1万元购车款,于2019年1月17日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作废。2月初4S店联系我,称无法按照合同中协商好的贷款方案执行,让我将36期改成24期,我不同意并要求退款,4S店拒绝。直至4月18日才有客服人员打电话来说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贷款方案执行,但是此时已经超过了合同中规定的提车期限(合同中提车期限为4月中旬前提车,也就是4月10日前提车)。我们依然要求退款,4S店仍然拒绝并声称自己没违约!其态度之差令人发指!

投诉回复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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