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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XC60变速箱性能低发电机掉皮带轮

  • 投诉编号:【35150】
  • 投诉时间: 2013-07-23 11:48
  • 投诉品牌: 沃尔沃(进口)
  • 投诉车系: 沃尔沃XC60(进口)
  • 投诉车型: 2011款 2.0T 智雅版

投诉内容

我的沃尔沃XC602.0T是2010年12月购车的,目前已行驶44000公里。在2012年12月份两年质保期内,该车已偶尔出现在行驶中加速时有钝挫感,特别是在车速60~70公里时速加速;当时问4S店的售后服务专员,回答是可能油路脏,让我加两厢98号清洁汽油跑高速试试,我试过连续两次加满98号清洁汽油后长距离(来回600多公里)跑高速,但没有任何改善;直至今年2013年5月13日,我在市区道路上以40~50公里时速(发动机转速约1700转/分)行驶时,发动机转速突然窜至近4000转/分,然后回落,且动力消失,接着仪表盘出现“变速箱性能低”字样,此时车辆虽然可以行驶,但明显感觉踩加速踏板时加速缓慢,车辆加速不正常;经停车熄火,再启动后故障暂时消失,车辆恢复“正常”;但第二天上午在行驶中又出现同样的故障,依旧是停车熄火重新启动后恢复正常;幸运的是这两次车辆故障都是发生在市区道路且当时车流量不高,否则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于是我将车开去4S店检查,得到的回复是:“变速箱内部转速传感器故障”!维修方案有两套:一:更换变速箱,费用约6~7万;二:大修变速箱,费用约1.6万;我一听就对沃尔沃的品质完全失去信心,这车其实在保修期内就已出现故障端倪,现在过保修期也不久,而且故障明显属于车辆的设计制造缺陷,理应费用由厂家承担!因此,我没有接受此维修费全部由我承担的做法,车辆继续使用;因按我之前接触及了解到的:变速箱在行使20万公里前是不需要维修的!需维修的基本可判断是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所致。该车还有其它问题:如空调左边不制冷,右边正常;刚开始时是左边需将温度调低两度才可与右边的出风温度平衡,到现在是左边制冷很弱,像自然风,而右边正常。接着,更加严重的问题发生了:2013年5月23日,我驾车在省道上行驶,在一交通信号灯路口刚起步,突然听到靠近车头底部“砰”一声巨响,感觉是车底盘碰上硬物,接着方向盘操控失去助力,我赶紧靠边停车,下车察看底盘,但没看到四轮及底盘有异物,我回到驾驶座,发现仪表盘显示“发动机高温保护”,此时车已自动熄火;我打开车头盖,发现发电机位置的皮带已脱落,但皮带没有断裂,再仔细看,发现是装在发电机上的皮带轮已掉出来!!在皮带轮的原轴承处留下明显的轴被磨损的痕迹;这是从来没听说过的故障缺陷!!可见沃尔沃汽车的质量是如何之劣!!幸好我是在低速行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车被拖到4S店,经他们的技师检查,结论是原厂设计制造缺陷,但他们说我的车已过保修期,维修费用需与原厂申请减免,批复后才能回复我,但他们会帮我力争免费;我当时就说,这明显就是设计制造缺陷,不应由车主承担任何费用!两天后,4S店回复说,维修费用厂家已回复:厂家承担50%,4S店承担30%,车主承担20%(承担额1944元);当时我担心如不口头答应,4S店可能会把车放一边不管,于是就回答愿意承担这20%的维修费;一星期后(5月30日),4S店通知车修好了,可以提车了,于是我在提车前,打电话给沃尔沃北京总部,投诉这一严重质量缺陷及不合理的收费,工作人员记录好投诉内容后,当时回复需调查后回复我,第二天,自称沃尔沃北京总部的人打来电话,说4S店的处理是正确的---是得到沃尔沃北京总部批准的;我当即提出不接收他们的做法,我说会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在4S店提车时,我也向售后服务专员提出:车主不应承担此次故障所产生的任何维修费用,并且会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质量缺陷问题!但最终还是要本人付款提车。发电机更换后,本以为车子恢复“正常”,但好景不长,昨天(7月22日)在车启动后从住宅小区开出行驶不到400米处,又出现“变速箱性能低”的严重故障。不禁让我又担心起该车的行驶安全!开车在路上都是提心吊胆!与沃尔沃主打的“安全性能”格格不入!今早也出现同样的故障,使我不敢再开这台车!网络上也看到很多车主有我同样的遭遇;现在不得不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情况,强烈要求召回VOLVOXC602.0T这车型;以还车主一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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