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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不到一年金杯自燃厂家鉴定无质量问题

  • 投诉编号:【103】
  • 投诉时间: 2010-05-04 14:42
  • 投诉品牌: 华晨雷诺
  • 投诉车系: 金杯海狮
  • 投诉车型: 2008款 2.0L 商务型 海狮

投诉内容

去年8月份,我在山东济南京华金杯4s店购买了一辆金杯海狮2.0 MT商务车。今年4月16日正当我行驶在路上时,突然闻到车子散发出阵阵油味,我立刻靠边停车。还没等我打开前盖,车子的发动机和电路部位已经开始自燃。无奈之下我只好马上拨通122和119,交警和消防员赶到后,协助我扑灭了大火,并在保险公司到场的情况下给我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表示自燃并不在我已入的保险种类里面,他们无法赔偿,只能由经销商进行赔付。由于车子仍在保修期,而且是如此严重的事故,我开始和经销商交涉。但厂家派人检测自燃的车辆后,竟然出示了该车无质量问题的鉴定结果!经销商也不予赔付。我认为,首先厂家没有权利为自己的故障车辆检测,应该委托第三方检测;其次,我操纵车辆并没有违规的地方,天气也不炎热,显然自燃并不是因为我的操作或者天气原因造成的。而且,这辆车使用时间还不到一年,发生自燃这种严重事故难道经销商可以轻易推脱责任吗?强烈要求济南京华店和金杯厂商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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