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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期超过35天是否可以要求换车?

请问,君威2019款28T尊享版于20年1月18日在行驶中发动机突然抖动,之后就熄火无法启动,当天晚上通过保险拖车进4S店维修,到21日未查出故障原因。因过年期间未同意4S店对发动机进行拆解。3月11日与4S店协商同意拆解发动机,之后发现是发动机爆缸,直至4月23日才完成车辆维修工作,按照三包规定,维修期超过35天,请问这个35天具体解释是什么,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要求更换新车或者要求补偿。

2020-04-25 22:12 qgjjjdhb

专家答复

您好!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只要是累计维修时间达到35天就可以,不过需要您提供维修工单或者维修的证明。

2020-04-2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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