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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更换发动机总成是否应给补偿?

我的车子放在4S店里拆发动机,是三包车子,发动机坏了,现在新发动机,厂里也批下来了,之前4S店里的人说,修理超过5天,一天给100块的交通费,结果车子放在4S店15天修好后他们不给交通费,说是审批都花去10天时间,这10天是在审批总成,不是维修,不能算,他的意思是从新发动机发到4S店开始算时间,这样一算刚好是5天,没超过5天,之前的交通费不愿意给,请问老师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才好?我是不是被忽悠了。

2016-03-02 18:15 双飞797

专家答复

按三包规定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2016-03-0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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