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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维修超时合理的补偿问题

本人2012年9月买车,目前行驶里程2W公里。前阵子发现车子离合变速方面存在问题,于今年6月14日送4S检修,说是变速箱的某一个传感器坏了,需要更换。由于缺配件一等就是1个多月,直至7月23日才修好,整整等了39天。在这39天里,4S未提供代步车,请问是否可以向4S店申请补偿,有什么规定可以参照,标准又是怎么样的?谢谢!

2014-07-24 16:09 davydd

专家答复

建议您参考新三包法,第三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每次修理占用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时间)超过2日的,修理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由修理商与消费者协商后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具体怎么补偿,需要您跟4S店进行协商处理。以上建议仅供您参考。

2014-07-24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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