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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中国、华晨宝马公司召回部分宝马汽车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时间:2014-04-03 09:24编辑:王立银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6月18日起,召回以下部分装配有N52K、N52T、N55发动机的汽车,共计232,098辆:

  (一)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2009年6月10日至2012年7月30日生产的部分1系、3系、5系、6系、7系、X1、X3、X5、X6、Z4汽车,共计138,534辆;

  (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2009年11月7日2013年6月6日生产的部分3系、5系汽车,共计93,56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发动机可变气门正时机构(VANOS)外壳上的固定螺栓设计原因,发动机运转过程中,固定螺栓有可能松脱甚至断裂,导致发动机可变气门正时机构(VANOS)的密封性受到影响而发生异常或失效,在特定情况下,发动机可能因此无法启动或产生机械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发动机可变气门正时机构(VANOS)外壳上的固定螺栓,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维修事宜。用户可以拨打宝马客户服务热线400-800-6666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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